病人權利與義務
病人的治療成果和醫療福祉是病人和醫療人員共同合作的結果。醫院全體工作人員承諾病人在醫療的過程中得到有尊嚴,受尊重及誠摯用心的醫療服務。病人以及其家人在接受治療時也有義務協助醫療人員提供完整充足的治療服務。
病人的權利
- 病人必須被告知所有與他疾病有關的醫療資訊以及確實的病情。
- 病人有權確實知道是誰在為他服務;包括醫師、護理人員及行政人員。
- 在醫療過程中,病人必須被尊重,接受人性化的服務。
- 參與醫療決策,為自己決定治療計畫是病人的權利。
- 病人個人身分及病情的隱私必須受到保護。
病人的義務
- 病人必須不隱瞞地提供與自己病情相關的全部資訊。
- 在參與討論後,病人要遵從醫師的囑咐和治療計畫;治療中如同時服用非醫囑的藥物,或進行非醫囑的醫療活動,必須和醫師討論。
- 病人應尊重醫院工作人員,並體諒他們的辛苦。
- 病人及家屬有義務償付該繳的醫療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