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歷複製

申請說明

申請方式 三者擇一門診:當日向主治醫師提出申請。
住院中:向主責醫護人員提出申請。
中央病歷櫃檯:臨櫃檯申請 (複製申請單請點此下載)
受理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08:30 – 下午17:00
週六 :上午08:30 – 12:30
(週日及國定假日未提供病歷複製服務)
作業時間一般報告申請:約60至90分鐘領件。(未完成簽署及部分舊病歷資料除外)
當次出院病歷摘要及全本病歷複製:五個工作日。(工作日不含申請當日及取件當日)
上述為受理後參考作業時間,實際依現場工作人員回饋取件時間為主。
複製費用申請每次收取病歷複製基本費 NT$ 200元。
例外:
1. 該次門診或住院已收取掛號費者不另加收此費用。
2. 僅申請光碟,無申請紙本報告。
病歷紙本影印每頁 NT$ 5元,雙面影印計兩頁,彩色報告每份 NT$ 50元。
放射或核醫影像光碟檢查項目一筆 NT$ 200元,兩筆 NT$ 400元,三筆以上 NT$ 500元,超過容量之第二張光碟工本費 NT$ 100元。

申請人暨身份證明文件

申請人須出示證明文件
病人本人本人國民身分證正本或健保卡正本(附照片)
未成年病人由法定代理人申請,須出示:
1. 法定代理證明
2. 法定代理人身分證正本
委託他人申請病人委託書 (請點此下載)
病人及被委託人雙方之身分證正本
已過世病人由繼承人申請,須出示:
1. 國民身份證正本
2. 病人除戶證明(戶籍謄本)

郵寄服務

項目收費標準
國內郵寄同時申請二項時,擇費用高者計價:
1. 病歷紙本掛號郵資 & 手續費 NT$ 40元
2. 放射影像光碟郵資 & 手續費 NT$ 100元
國外郵寄航空快遞郵資 & 手續費 NT$ 1,200元

取件地點及時間

項目取件地點取件時間
紙本取件中央病歷櫃檯週一至週五:上午08:30 – 下午17:00
週六:上午08:30 – 12:30
放射檢查影像
複製光碟
一樓放射診斷科 1 號櫃檯送件時間:週一至週五 08:30 – 17:00
週六 08:30 – 11:00

取件時間:週一至週五 08:30 – 18:00
週六 08:30 – 12:00
核子醫學影像
複製光碟
一樓核子醫學科 3 號櫃檯送件時間:週一至週五 08:30 – 16:00
取件時間:週一至週五 09:30 – 17:00

※ 取件時請攜收據及領件人身分證明文件。

※ 為方便一般使用,目前電子病歷仍以紙本形式提供。

1. 若您有申請病歷複製相關問題,請洽詢中央病歷組櫃台或電洽 (02)28970011 轉3441 病歷組。

2. 診斷書、死診諮詢請總機協助轉至中央櫃台(或病服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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