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歷複製
申請說明
申請方式 三者擇一 | 門診:當日向主治醫師提出申請。 住院中:向主責醫護人員提出申請。 中央病歷櫃檯:臨櫃檯申請 (複製申請單請點此下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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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時間 | 週一至週五:上午08:30 – 下午17:00 週六 :上午08:30 – 12:30 (週日及國定假日未提供病歷複製服務) |
作業時間 | 一般報告申請:約60至90分鐘領件。(未完成簽署及部分舊病歷資料除外) 當次出院病歷摘要及全本病歷複製:五個工作日。(工作日不含申請當日及取件當日) 上述為受理後參考作業時間,實際依現場工作人員回饋取件時間為主。 |
複製費用 | 申請每次收取病歷複製基本費 NT$ 200元。 例外: 1. 該次門診或住院已收取掛號費者不另加收此費用。 2. 僅申請光碟,無申請紙本報告。 病歷紙本影印每頁 NT$ 5元,雙面影印計兩頁,彩色報告每份 NT$ 50元。 放射或核醫影像光碟檢查項目一筆 NT$ 200元,兩筆 NT$ 400元,三筆以上 NT$ 500元,超過容量之第二張光碟工本費 NT$ 100元。 |
申請人暨身份證明文件
申請人 | 須出示證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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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本人 | 本人國民身分證正本或健保卡正本(附照片) |
未成年病人 | 由法定代理人申請,須出示: 1. 法定代理證明 2. 法定代理人身分證正本 |
委託他人申請 | 病人委託書 (請點此下載) 病人及被委託人雙方之身分證正本 |
已過世病人 | 由繼承人申請,須出示: 1. 國民身份證正本 2. 病人除戶證明(戶籍謄本) |
郵寄服務
項目 | 收費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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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郵寄 | 同時申請二項時,擇費用高者計價: 1. 病歷紙本掛號郵資 & 手續費 NT$ 40元 2. 放射影像光碟郵資 & 手續費 NT$ 100元 |
國外郵寄 | 航空快遞郵資 & 手續費 NT$ 1,200元 |
取件地點及時間
項目 | 取件地點 | 取件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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紙本取件 | 中央病歷櫃檯 | 週一至週五:上午08:30 – 下午17:00 週六:上午08:30 – 12:30 |
放射檢查影像 複製光碟 | 一樓放射診斷科 1 號櫃檯 | 送件時間:週一至週五 08:30 – 17:00 週六 08:30 – 11:00 取件時間:週一至週五 08:30 – 18:00 週六 08:30 – 12:00 |
核子醫學影像 複製光碟 | 一樓核子醫學科 3 號櫃檯 | 送件時間:週一至週五 08:30 – 16:00 取件時間:週一至週五 09:30 – 17:00 |
※ 取件時請攜收據及領件人身分證明文件。
※ 為方便一般使用,目前電子病歷仍以紙本形式提供。
1. 若您有申請病歷複製相關問題,請洽詢中央病歷組櫃台或電洽 (02)28970011 轉3441 病歷組。
2. 診斷書、死診諮詢請總機協助轉至中央櫃台(或病服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