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理檢驗部
臨床病理科採檢手冊 臨床病理科採檢手冊
實驗室公正及保密政策聲明
日期2025.09.24
  1. 本科對實驗室活動的公正性負責,且不允許商業、財務或其他壓力危害到公正性。
  2. 醫檢師執行業務時應嚴格遵守醫檢師法之規範,絕不從事法律所限制外(違法)的業務,以維護本實驗室之聲譽。
  3. 所有檢驗項目必須依照標準作業程序進行,不得隨意變更或造假,亦不可因立場不同而有差別,如政治、宗教、財務或其他立場的差異,提供所有客戶同等且高質量的檢驗服務。
  4. 所有醫檢師和其他人員不得與外面的利益團體(例如開業診所、檢驗所或儀器廠商等)有不當利益結合之行為。當人員遇有不法商務、財務和壓力等影響檢驗活動公正性時,一律向管理階層陳報。
  5. 於實驗室活動中獲得的顧客相關數據資料、報告、資訊等,其所有權均屬顧客所有,為其個人隱私權的一部份,必須加以保密,未經其同意不得擅自公開或以任何方式轉交給第三者。
  6. 所有人員應簽署「機密資料保護暨使用同意書」,以確知並遵守保護機密資料之責任;違反前述規定者,將依相關法規處置,除需負法律與財務之責任外,也將終止與醫院勞雇關係。
  7. 當實驗室依法律或合約授權的要求,需揭露顧客資訊時,除非法律禁止,否則所要揭露之資訊應事先告知顧客。
  8. 從顧客以外來源所獲得關於顧客之資訊時,應在顧客與實驗室間加以保密此資訊,除非獲得提供者(來源)同意,否則不應透露給顧客。
     

資料來源:病理檢驗部臨床病理科KFSYSCC-QP-401醫學倫理暨保密作業辦法

本政策聲明經2025.03.20科務會議佈達並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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