鼻咽癌好發在較年輕族群,僅次於口腔癌,為頭頸部第二大癌症。台灣好發於40~50歲民眾,男性比率較高。鼻咽癌的臨床表現與腫瘤的侵犯位置有關,頸部淋巴結腫大最為常見,其次是帶血絲的鼻分泌物或痰、鼻塞、膿鼻涕、耳鳴、聽力減退等症狀。如果腫瘤往頭骨侵犯,則會有偏頭痛、複視、臉麻及視力減退等症狀。臨床上容易誤診的病人就是腫瘤往頭骨侵犯,臨床表現只有頭痛、眼睛酸痛,以及視力減退等症狀。病人常往返求診於眼科、神經內科,直到頸部淋巴結腫大才得到確實診斷。因此,有上述症狀之病人,亦須考慮作鼻咽部檢查,以確定是否罹患鼻咽癌。
診斷
鼻咽癌的初步檢查包括鼻咽部視診(用鼻咽鏡或耳鼻喉科的反射頭鏡)、十二對腦神經的檢查,頭頸部的觸診。以切片(或細胞抽吸)來獲得病理診斷,惡性腫瘤即為癌症。確定為癌症之後,則使用影像診斷進行分期檢查來了解癌症在病人身體侵犯之範圍,及血中EB病毒DNA的數量以作為治療計劃的參考。
癌症分期
鼻咽癌的分期標準,目前以AJCC2025第九版之分期為基準,共可分為I到IV期。分期標準如下:
I期:IA:原發性腫瘤只限於鼻咽部,沒有淋巴結及遠處轉移。
IB: 原發性腫瘤侵犯 咽旁間隙/內側翼肌/外側翼肌/椎前肌 等部位
或合併 雙側咽後淋巴結/同側頸部小於六公分的單側淋巴結腫大 (無對側頸部淋巴結, 無淋巴結結外擴散, 無鎖骨上淋巴結轉移)。
II期:腫瘤已經侵犯到顱底骨/鼻竇/頸椎或雙側頸部淋巴結轉移(且淋巴小於或等於六公分,無淋巴結結外擴散, 無鎖骨上淋巴結轉移)。
III 期:原發腫瘤侵犯至顱內/下咽部/眼眶/腮腺/外側翼肌外組織;或頸部淋巴結大於六公分;或鎖骨上淋巴轉移(環狀軟骨下方);或淋巴結結外侵犯至肌肉/皮膚/血管神經束。
IVA:小於或等於3個遠處轉移
IVB:大於3個遠處轉移
治療
沒有遠處轉移者,放射治療為根治性治療的最重要方法。
本院2018 - 2022年鼻咽癌病人的五年整體存活率為85 %;第一期病人五年存活率為100%,第二期病人五年存活率為98%,第三期病人五年存活率為93%,第四期病人五年存活率為67%。
IA: 放射治療 70 Gy/35次, 連續七周,星期一到星期五,每天一次,一次15分鐘共35次放射治療。
IB:放射治療 70-74 Gy/35-37次.放射線治療中每週一天同步化學治療、使用cisplatin共7 次。IB(低危險群)於放射線治療中同步化學治療。IB(高危險群)放射線治療中同步化學治療,再加上輔助化學治療(5-FU三天、配合一天的cisplatin, 住院四天三夜共三次)。
II:放射治療 70-74 Gy/35-37次, 放射線治療中每週一天同步化學治療、使用cisplatin共7 次。再加上輔助化學治療。
III:放射治療 70-74 Gy/35-37次.除了同步及輔助化學治療外、再加半年的化學治療以減少遠處轉移的機會。或使用前導性化學治療。
IVA :使用前導性化學治療,搭配免疫治療, 3-6 個月加入放射治療。
IVB :使用化學治療,搭配免疫治療, 根據治療效果評估放射治療的時機。
強度調控放射治療
1. 減少舌底放射治療劑量:鼻咽癌與舌底靠的非常近,在傳統三度空間放射治療時代;舌底的位置與鼻咽腫瘤會一樣得到來自兩側相對照野的7000cGy高劑量。但是在強度調控的時代,利用軟體的優勢可以使舌底的高劑量區大大的降低,病人吞嚥的時候疼痛感降低很多。在治療期間所需要的止痛藥就大幅度的減少,而且需要放鼻胃管的病人比例也是大大的降低。
2. 唾液腺得到良好的保留:三度空間放射治療時代,兩側的腮腺幾乎得到與鼻咽腫瘤相同的劑量。唾液腺非常的敏感,照射到2600cGy劑量就永久失去功能。藉由強度調控技術讓腮腺的劑量控制在介於總劑量的30%~50%之間,也就是唾液腺接受小於2600cGy之劑量,而得以保留分泌唾液功能。病人在放射治療結束後還是會比較口乾,但是大多數的病人在放射治療結束後3~6個月幾乎可以吃乾飯。
3. 改善聽力:在傳統三度空間治療時代,內耳也幾乎得到與鼻咽腫瘤相同的劑量,雖然有些病人開始並沒有聽力的問題,但是治療結束幾年後其聽力會慢慢受損。放射治療中病人會有些耳塞、耳朵腫脹的感覺,使用強度調控放射治療之後,這樣的情況也有了相當程度的改善。雖然聽力功能的追蹤時間較長,但是從目前病人臨床反應仍然可以預期,病人聽力的損傷也會大大的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