鼻咽癌
鼻咽癌發生在鼻腔後方鼻咽部,是台灣常見的頭頸癌之一,好發年齡為40到60歲之間,男性比女性多,東方人又比西方人更易得。常見的危險因子包括:
- EB病毒感染(大多數鼻咽癌與此病毒有關)
- 家族有鼻咽癌病史
- 常食用醃漬食品如鹹魚、含亞硝酸鹽食物
- 抽菸
- 長期接觸粉塵或工業污染物。
鼻咽癌的症狀
鼻咽癌的早期症狀可能不明顯,容易被忽略。症狀因腫瘤的侵犯位置不同而異,常見的包括:
- 頸部腫塊(淋巴結腫大)
- 鼻塞、鼻涕或痰帶血絲
- 耳鳴、聽力減退
- 頭痛、視力模糊或臉部麻木
有些病人可能因頭痛、眼睛酸痛,以及視力減退等症狀而誤認為眼科或神經問題,直到頸部淋巴結腫大才確診。因此,有上述症狀之病人,亦須考慮作鼻咽部檢查,以確定是否罹患鼻咽癌。
鼻咽癌的診斷
需先以切片(或細胞抽吸)來獲得病理組織,確立惡性腫瘤即癌症的診斷。然後使用影像進行分期檢查來了解癌症在病人身體侵犯之範圍,以作為治療計劃的參考。
鼻咽癌的檢查程序包括
- 鼻咽內視鏡檢查
- 十二對腦神經的功能檢查(特別是第三到六對腦神經)
- 頭頸部的淋巴結觸診,包括大小與位置
- 血中EB病毒去氧核醣核酸(EBV DNA)的定量檢測。
- 頭頸部核磁共振造影(MRI)
- 正子暨電腦斷層攝影(PET CT)
- 全身評估:聽力、營養、吞嚥、口腔、牙齒、內分泌、心理壓力等
鼻咽癌的分期
鼻咽癌的分期標準,目前以AJCC第八版之分期為基準,依原發腫瘤侵犯區域、有無淋巴轉移或遠端轉移共可分為ㄧ到四期。分期標準如下:
- 第一期:腫瘤只限於鼻咽部。
- 第二期:鼻咽腫瘤侵犯鼻咽兩側鄰近肌肉等軟組織,或單側頸部淋巴結腫大(小於或等於六公分)。
- 第三期:鼻咽腫瘤侵犯到頭顱骨底或鼻竇處,或頸部雙側淋巴結腫大(小於或等於六公分)。
- 第四A-B期:鼻咽腫瘤侵犯至顱內、下咽、眼窩、或壓迫腦神經;或頸部淋巴結腫大大於六公分;或下頸部(環狀軟骨下)淋巴轉移。
- 第四C期:疾病已發生遠處轉移,如肺、骨、肝等處。
鼻咽癌的治療準則
- 第一期的治療可以單獨放射治療
- 第二、三期及第四期A-B需接受合併同步放射治療及化學治療。部分有較高復發風險病人建議於放射治療後加上輔助化學治療,或放射治療前先接受誘導化學治療。
- 第四C期以緩和性藥物治療為主,即化學治療單用或加上免疫治療。部分病人亦可能加做頭頸部或轉移部位的放射治療。
鼻咽癌的放射治療
目前的標準為高精度光子強度調控放射治療(IMRT),效果良好,可達到90%以上局部控制率,且平均可保護一半的正常唾液腺體不受到高劑量放射傷害,有效降低病人慢性口乾的副作用。
鼻咽癌的化學治療與免疫治療
標準治療為以基於鉑金的處方,如順鉑。與放射治療合併時可加強放射線的效果。免疫治療使用的藥物稱為免疫檢查點抑制劑,研究顯示與化學治療並用可能可加強化療效果。
鼻咽癌的治療成效
第一、二期治癒率皆可達到90%以上,第三期的治癒率可達85%以上、第四期如未發生遠處轉移治癒率可達60%以上。如已發生遠處轉移,則治癒率降至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