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病歷推廣專區

[ 最後編寫日期:2012/02/14 ]

願景

病人可在任一家醫院,透過健保IC卡及醫師之醫事憑證IC卡,在病人同意及醫師授權之情形下,完整取得病人過去之病史資料,提供無縫隙的照護。

 

目標

  1. 加速推動醫療院所醫療作業資訊化及病歷電子化,提升醫療照護品質及病人安全。
  2. 發展健康資訊技術,促進院際病歷互通整合,減少病患重複檢驗、檢查及用藥,提升醫療資源運用效能。 

 

本院實施電子病歷

  1. 本院已報經台北市衛生局備查實施電子病歷簽章作業。
  2. 本院電子病歷製作及簽章作業實施範圍如下:
    1. 醫學影像報告(一般X光報告、超音波報告、電腦斷層報告、核磁共振報告、骨質密度檢查報告、透視攝影檢查報告、血管攝影報告及核子醫學報告)
    2. 血液檢查報告
  3. 以上病歷記錄自2011年8月1日起改以電子病歷製作及簽章方式儲存,不另行列印書面病歷。
  4. 其相關病歷查閱、複製等作業依照病歷影印申請規定方式辦理。

 

電子病歷宣導短片

影片

 

電子病歷相關連結

行政院衛生署電子病歷推動專區

全國影像交換中心

電子病歷交換中心

健保特約醫院

全名健康保險標誌

和信治癌中心醫院是健保的特約醫院,屬於區域性醫院等級。第一次門診的掛號費因包含病歷製作費用為220元,略高於複診門診掛號費150元。本院健保病人門診基本部分負擔為 240元,急診基本部份負擔為300元。若持轉診單或手術與岀院42天內返診基本部分負擔為140元,持重大傷病身份病人門診及急診無需支付部分負擔。

健保局規定,健保病人看病必須親自到診,不得委由他人代持健保卡看病。而且病人親自到場看病,才可以讓醫師執行身體檢查,作出正確的診斷。當病人無法親自到診時,該次門診必須自費,不可使用健保。

[本院健保不給付(含部分給付)項目表,PDF,246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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